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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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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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2月7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0011377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三 (1100113770_ATTACH1.pdf 1100113770_ATTACH2.pdf 1100113770_ATTACH3.odt 1100113770_ATTACH4.odt) |
主旨: | 函轉國立東華大學110年度國民小學暨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相關資訊,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110年12月6日東師培中字第1100023730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招生相關資訊摘述如下(詳如附件招生簡章): |
(一) | 招生對象(報考資格):應具備以下三項(資格不符者,恕不退還報名文件) |
1、 |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
2、 | 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具備以下任一合格證書): |
(1) | 原住民族委員會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
(2) | 原住民族委員會自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
3、 | 具下列各項資格之一者: |
(1) | 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2條規定,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偏遠地區學校實際從事族語教學工作滿4學期且現職之族語老師、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2) | 最近5年內(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5年)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 |
(二) | 報名方式(通訊報名及網路報名皆須完成才算完成報名): |
1、 | 通訊報名:110年12月24日(星期五)至111年1月7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料請掛號郵寄至:(9743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地方教育輔導組」收。 |
2、 | 網路報名,國小班報名網址為:https://forms.gle/Mytut1tapk4EfZnw6,中等學校班報名網址為:https://forms.gle/wgqxKdneFswDrM4X7。 |
(三) | 上課地點:國立東華大學花師教育學院或原住民民族學院(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號)。倘因應疫情警戒升級必要,將調整授課方式,依校內遠距教學相關規定,改採線上教學等措施進行。 |
(四) | 學員若同時報考兩種班別,需自行審慎評估修課時間可能因排課時段重疊,而無法如期完成學分修讀,以及後續實習之無法兼顧的問題。 |
三、 | 檢送招生簡章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除外)、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 |
副本: |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國中教育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