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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幼兒園主任 - 幼兒園 | 2021-10-01 | 點閱數: 62

「110 學年度幼兒園專業輔導人力計畫-教師助理員」甄選

壹、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7 條第 4 項暨其施行細則第 4 條第 1 項。
  • 桃園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入園辦法。
  • 中華民國 110 年 9 月 23日桃教幼字第 1100085578 號函辦理。

 

貳、甄選員額:幼兒園普通班教師助理員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參、報名資格:

  • 基本條件:

(一)品德優良、對工作能主動積極。

(二)具有愛心、耐心及同理心,並能接受及願意照顧學生者。

  • 報考人員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 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

      (三)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 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

肆、簡章公告時間、報名地點及方式:

一、自110年10月1日起至110年10月4日(星期一)止,應徵者可於公告期間自行至公告網站下載簡章及報名表填寫。

二、報名日期:110年10月5日(星期二)上午8:00~8:30。

三、報名地點: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辦公室

              (校址:平鎮區平東路一段185號)。電話:4504780

四、報名方式:親自報名(不受理委託及通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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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東勢國小附設幼兒園110學年度教師助理員甄選簡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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