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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4-26 | 點閱數: 5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許瑞蘭
電話:03-3322101轉7521
電子信箱:domotoame@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4月26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0003440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南投縣有關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110年4月19日府教學字第1100089173號函辦理。
二、 南投縣長福國小自110學年度至112學年度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幼兒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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