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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 - 學務處 | 2021-03-17 | 點閱數: 45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3月9日桃衛疾字第1100017489號函辦理。
二、 大型集會活動係指參加人數眾多、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可能傳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室內外活動。
三、 民眾參加大型集會活動期間應全程配戴口罩,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未配戴口罩或任意飲食,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由違反義務行為地之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四、 請貴校(園)於辦理相關活動時加強宣導並勸導活動參與人員正確配戴口罩;如貴校(園)租借校園場地予其他單位辦理大型集會活動時,亦應加強督導場地借用單位依旨揭公告事項落實防疫措施。
五、 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網址:https://www.tyc.edu.tw/)/肺炎防疫/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專區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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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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