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辦法
壹、依據:
一、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施要點。
二、107.11.28桃教中字第1070101343號函-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要點。
貳、目的:
一、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程與教學相關方案,提升教學品質改善。
二、藉由公開授課落實專業對話,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
三、深化教師專業內涵,鼓勵課堂研究,促進學生有效學習。
參、實施對象:
一、校長、正式編制授課專任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專任教師;
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於本校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
三、下列人員有意願公開授課者,視同授課人員:
(一)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之兼任教師。
(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聘期不足三個月之代課、代理教師。
肆、實施原則:
一、授課人員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一次,每次以1節課為原則,並以校內教師觀課為原則。
二、授課人員每學年至少擔任三次公開授課之教學觀察。
三、校內公開授課可結合領域教學研究共備社群、輔導團分區輔導、到校輔導、分組合作學習、議題融入教學等方案辦理
三、公開授課人員應於實施公開授課前,提出「教學活動設計表件」供觀課教師參考;觀課教師應於公開觀課結束後1 週內繳交「教學觀察紀錄表件」;授課人員應於公開授課結束後2週內繳交「教學省思心得表件」,並由教務處彙整存查,以利進行專業回饋及相關研習時數核發事宜。
伍、執行事項:
一、辦理公開授課應以不影響正常教學實施為原則。
二、因應新課綱正式實施,全校教師(含校長)公開授課達成率應為100%,本校108 學年度衡酌學校特色與資源及校園文化,辦理以下重要事項:
(一)於108學年度起,訂定適合本校運作之公開授課實施計畫及學期公開授課行事曆,並經各教學研究會、學年會議討論通過,由學校彙整後,108學年度第 1、2 學期行事曆分別於 108年9月 30 日及109年3 月31 日前,公告於學校首頁專區。
(二)公開授課行事曆包含公開授課時間、授課教師、授課班級、學習領域、教學單元。
陸、公開授課實施流程:
一、共同備課: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針對該授課單元進行共同備課討論,得於各同領域教學
研究會、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學年會議合併辦理、並完成備課紀錄及影像紀錄。
二、觀課前會議(說課):公開授課人員應簡要說明教學單元設計構想,可提出請觀課教師協助觀
察之內容。
三、公開授課:由公開授課人員提供簡要版課程與教學設計書面資料,供觀課教師等相關人員參
考。
四、觀課紀錄:觀課教師須於觀課前協調觀察不同學生之學習,觀課教師以全程參與該堂課教學
觀察為原則,並完成教學觀察紀錄表,以利專業回饋之進行。
五、專業回饋:推舉議課主持人,掌握議課內容及流程。由授課人員先說明實施該教學單元授課
是否達成原先設計構想及教學目標,再請觀課教師發言,可針對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結
果進行研討,亦可就課堂觀察進行自我省思分享報告並繳交省思心得表件。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資料彙整:教學簡案、備課紀錄表、觀課紀錄表、課後回饋單等書面資料,以及影音資料
等,請上傳到本校雲端硬碟與我共用「108東勢國小教師公開授課資料區」。資料夾命名標題
為「年月日-班級教師姓名-領域」如「1080915-教務主任賴明琪-音樂」,擔任該次公開授課
之教師,及備觀議教師,請將所有資料上傳到資料匣內。
二、授課分工:請同一編組同仁,進行任務分工:「場地準備、機器架設、拍照、資料上傳」。
三、各項書面資料繳交,以「一頁」A4為原則,若為競賽型、認證、專案社群,則依據實際撰寫
上傳相關內容。
捌、研習登錄及研習時數核發:
一、開設研習:由教學組於每學期初開設「公開授課」研習3小時,「備觀議課」研習3小時。
二、研習時數登錄:依據研習簽到表核實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