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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10-31 | 點閱數: 4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鄭雁方
電話:03-3322101#7521
電子信箱:10018063@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1010328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1第26期審查時間表 (1110103286_ATTACH1.xlsx)

 

主旨: 有關111年度國民中小學第26期校長、主任候用人員甄選積分審查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本年度積分審查訂於111年11月2日假本市桃園國小辦理,積分審查時間表公告於本局網站及本市甄選報名系統。
二、 旨揭積分審查注意事項如下:
(一) 報到時間:111年11月2日(星期三)下午1時起,請依公告各梯次、時間進行審查,逾時概不予受理。
(二) 地點:本市桃園國小(桃園市桃園區民權路67號)。
(三) 參加甄選人員務必備妥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光面相片2張。
(四) 積分審查表務必完成校內核章,否則不予受理。
(五) 本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由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參加。
(六) 因桃園國小停車空間有限,參加積分審查人員停車事宜請自理。
(七) 考生若無法親自到場辦理積分審查,得填具委託書,委由他人於公告時間內到場辦理積分審查作業。
(八) 因應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進出校園須配合量體溫及戴口罩措施。
三、 檢送積分審查時間表及委託書各1份。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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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5100E_1110103286_ATTACH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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