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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10-12 | 點閱數: 34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科員 陳彥親
電話:(03)3322101分機7354
電子信箱:10036869@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7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10271296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1110271296_ATTACH1.doc)

 

主旨: 檢送本市第7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實施辦法1份,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說明:  
一、 旨揭賽事訂於111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8時,在本市市立綜合體育館舉行。
二、 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一) 公務人員組:
1、 由本市議會、本市審計處、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機關)、各事業機構、各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及本府退休人員協會組隊,得分別組公務人員男、女子組各1至2隊。另考量環境保護局(含所屬機關)因職員數眾多,得分別組男、女子組至多3隊;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資訊科技局,得聯合組隊或併同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政風處及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組市府聯隊。
2、 各隊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司機、清潔隊員、駐衛警察或預算內約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臨時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
3、 本府退休人員協會參賽人員,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退休公教人員為限。
(二) 教職員組:
1、 以區為單位組隊,各區公所得分別組男、女子組各1隊參加。各隊參賽選手以各區所在之市立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約聘僱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
2、 市立各級學校專任職員得選擇參加公務人員組或教職員組,惟不得重複參加。另市立幼兒園教職員納入教育局,參加公務人員組。
三、 參賽球隊所需經費由各機關自理(教職員組所需經費,由各區公所自「各區辦理全民運動會」預算內支應)。
四、 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之執行,本活動僅開放參賽者及工作人員入場,進入會場人員一律佩戴口罩,配合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並填寫健康聲明書,如有發燒情形者不得入場參賽。
五、 請各組隊報名參加之機關、事業機構填妥報名表,並於111年10月19日(星期三)前,將WORD電子檔併同核章掃描PDF檔上傳至人事處內網(https://ipersonnel.tycg.gov.tw/)。
六、 領隊會議訂於111年10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府13樓1301會議室舉行,請參賽機關務必派員參加。凡未出席者,一律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正本: 桃園市議會、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桃園市政府退休人員協會
副本: 參事辦公室 (含附件) 、技監辦公室 (含附件) 、顧問辦公室 (含附件) 、參議辦公室 (含附件) 、桃園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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