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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9-28 | 點閱數: 43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承辦人:約僱助理 楊佩娟
電話:(03)3322101#7356
傳真:(03)3342906
電子信箱:10049362@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 府人給字第111026187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1110261870_ATTACH1.pdf 1110261870_ATTACH2.pdf 1110261870_ATTACH3.pdf)

 

主旨: 修正「桃園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修正「桃園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正本: 桃園市議會、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副本: 臺灣銀行桃園分行 (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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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76736800A_1110261870_ATTACH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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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76736800A_1110261870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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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76736800A_1110261870_ATTACH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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