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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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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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4月2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00035450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嘉義縣政府有關欲申請110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 |
說明: |
一、 | 依據嘉義縣政府110年4月21日府教幼字第1100091517號函辦理。 |
二、 | 嘉義縣鹿草鄉碧潭國小及竹園國小目前已列入停辦學校專案評估中。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幼兒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