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陳智芬 電話:03-3322101#7575-7576 電子信箱:10047800@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東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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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4月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人字第110002873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1100028736_ATTACH1.pdf 1100028736_ATTACH2.pdf 1100028736_ATTACH3.odt)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於110年3月30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036370B號令修正發布之「國立專科學校校長遴選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交下教育部110年3月30日臺教人(二)字第1100036370E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1份。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本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 |
副本: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各科室(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除外)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