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警察局110年2月26日桃警交字第11000157951號函(如附件)辦理。 |
二、 | 分析110年1月本市主要肇事原因,臚列如下: |
(一) | 未注意車前狀況共1182件(佔12.6%)。 |
(二) | 轉彎未依規定共744件(佔7.9%)。 |
(三) | 未依規定讓車共744件(佔7.9%)。 |
三、 | 另分析110年1月本市主要肇事時段,臚列如下: |
(一) | 16至18時共685件(佔7.3%)。 |
(二) | 18至20時共634件(佔6.8%)。 |
(三) | 8至10時共615件(佔6.6%)。 |
四、 | 貴校如位於旨揭易肇事路口附近(約500公尺內),請將易肇事路口納入校園安全地圖,並向親師生宣導易肇事路口位置及其危險性,教育學生防衛兼備之用路行為,避免成為交通事故受害者。 |
五、 | 承上,貴校如有改善校園周遭易肇事路口交通環境需求,以 提升學生通學交通安全,建議函請本府交通局協助辦理會勘 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