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市辦理「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科技教育學習及探索活動實施計畫」一案,詳如附件,請踴躍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05118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為「110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之子計畫3之1。 |
三、 | 旨揭計畫係透過辦理科技領域教學活動等多元化活動,培養學生的科技素養,提升中小學科技領域教學品質,每校申請經費以新臺幣5萬元為上限。 |
四、 | 申請學校需指派教師參加本市科技中心所辦理之科技領域課程教師研習進行培訓,至少參加5場次,並於培訓完成後回校進行學生教學,並至輔導中心官網上傳實施紀錄、教學回饋。 |
五、 | 申請項目說明如下: |
(一) | 參訪或與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合作辦理科技領域活動(優先錄取)。 |
(二) | 科技體驗營隊。 |
(三) | 科技體驗巡迴與推廣活動。 |
(四) | 科技領域教學展示與競賽活動。 |
(五) | 科技產業體驗探索活動。 |
(六) | 新興科技推廣相關活動。 |
六、 | 請有意申請者於110年2月23日(星期二)前,將計畫申請書正本核章免備文逕送至本局資訊及科技教育科,並請將電子檔寄至064129@ms.tyc.edu.tw俾利審查。 |